台灣台南市消防隊第二分隊及保安警察隊第五總隊大樓

原日治時期台南合同廳舍。
建築年代:一九三八年(日昭和十三年)。
地址:台南市中正路二號。

全貎。
台南市消防隊第二分隊及保安警察隊第五總隊大樓為日據時期之台南合同廳舍,是當時消防詰所,警察會館及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之所在地。建築物為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中央高塔興建較早,約為一九三0年(民國十九年,日昭和五年)、為紀念消防隊有功者住吉秀松而建,可謂是當時台南市區中最高之建築之一,一九三七年開始增建成為今貌。

中央高塔為最早興建的部份。
整棟建築基本上是以磚造為主,在式樣上則為現代式樣,日本邁入昭和時期後,正值西方現代建築逐漸流行之際,所以在一九三0年代,日本很快的把西方現代主義吸收並大量採行,當時在日本所興建之新建築中,有極大比例均搭上了現代主義這種潮流,東京中央郵便局(一九三二年,遞信省經理局營繕課),大阪放送會館(一九三六年,渡邊仁),東京放送會館(一九三八年,山下壽郎)等,均呈現出一種新的風貌,當然一九二三年關東大地震,許多歷史式樣建築之毀壞亦激發日本建築師重新思考日本建築之機會。

高塔托架及其角落上的鮑魚飾(勲章飾)。
在台灣方面,現代建築之觀念亦於一九三0年代開始被引入台灣,雖然一開始仍然常維持對稱狀態,如:台北植物米穀檢查所及高雄州青果同業組合事務所均是。不過在這些建築中,歷史式樣繁複之裝飾都已經不見,代之的是簡潔之造型語彙。在這種過渡的對稱期過後,真正的現代機能主義就出現了,台南市消防隊第二分隊及保安警察隊第五總隊大樓即為一例。

牆身上的圓窗。
此建築位於市中心綠園邊,由民生路(日據時期錦町)及中正路(日據時期末廣町)所構成之角地上,建築看似對稱,實際上並不對稱,空間上消防隊與保安警察隊各自何獨立之入口及領域,大致和日據時期空間分配一樣,當時之消防隊由中央塔入內,錦町運出所由圓環轉角入內,而警察會館則由面向圓環之面入內,建築內部有中庭一座,衛生服務業施多居中庭之後。

方窗,和圓窗形成不對稱的關係。
造型上,中央高塔為最主要之元素,頂部有出簷,上為瞭望台、出簷由托架承托,於角落部份尚有勳章飾之元素,中央高塔兩側均明顯的處理成水平帶,橫跨全棟建築。然而由於建築為磚造,所以在開口部上無法也處理成水平帶,垂直的構件仍然可見,開口部除高塔之門為圓拱型及東側有三個圓窗外,其餘均為方窗。

由剥落的牆身油漆,可能建築本來並身現在的白色。
全棟建築可以說是並無重要歷史語彙裝飾,在室內部份有類似托次坎柱式之情況,但並非是主導元素,外觀上只有在警察會館人口處略加強調而已.此處在入口門廊有托次坎柱式之應用,而二樓及三樓部份也有壁櫃一對立於一柱墩上.用以強化入口之意象,而屋頂女兒牆部份則較其他部份為高,並還有旗座。此種在不對稱之量體組合上.作對稱入口之處理,在機能化之量體組合上作形式化之入口處理,均使得此棟建築格外的出色。
See:傅朝卿著,《台南市日據時期歷史性建築》,台南,台南市政府,初版,1995,p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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